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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名称注册不能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公司名称注册不能包括以下内容: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或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公司名称注册
    注册公司,公司名称的设立具有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政党、宗教名称、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军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军队番号或代号。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汉字数字除外)。不得使用已被取代的繁体字和未被批准采用的简化字,必须使用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现行标准简化字。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认、可能损害他人利益的内容。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即企业名称不仅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也应符合其它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6、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与其它企业变更名称未满3年的原名称相同,也不得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的名称相同。
    公司名称注册有哪些规定
    一般来说,公司的名称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注册公司名字的时候不得使用外国的文字,或者纯字母拼音、阿拉伯数字,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公司名称注册有什么规定
    一般来说,公司的名称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注册公司名字的时候不得使用外国的文字,或者纯字母拼音、阿拉伯数字,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公司清算内容包括哪些
    公司清算内容包括分配财产、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内容。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为了防止清算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优先清偿,新法增加规定了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法定义务。三、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 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分配财产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要体现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则。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照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法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立法有必要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进行相应的规制。我国《公司法》第74条、第104条、第121条等法条是涉及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时,反对股东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但却未规定何为主要财产、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等;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由公司章程规定,对于重大资产的界定及转让的决议机关、决议程序等并未明文规定,而我国公司章程大多只是《公司法》的翻版;3、上市公司一年内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但是以占公司资产总额的30%作为判定标准,可能导致遗漏未达到资产总额30%却对公司至关重要的财产转让,也可能过度干预超过资产总额30%的日常交易。可见,我国公司立法对于财产和资产的概念、主要财产的界定,并无明确规定,仅有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的界定标准也不科学,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履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程序不同类型公司规定不同。4、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和资产概念的使用往往不加以区分,对于主要财产的界定有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界定标准的,也有借鉴域外常规经营过程外、实质性影响公司设立目的及公司存续等判断标准综合考量质与量两方面因素的,但是鲜有关于公司转让主要财产需要什么机关决议、需要履行什么决议程序的争议。对于类似我国公司法上转让主要财产的行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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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8: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