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妻间遗弃的行为表现在夫妻一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没有生活来源,另一方不闻不问等方面。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