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替姐夫生子结果姐姐先怀孕!妹妹索要20万赔偿,法律支持吗? |
释义 | 姐姐婚后不孕, 一直暗恋姐夫的妹妹, 自愿替姐姐怀孕生子。 没想到三年后, 姐姐先于妹妹怀孕, 妹妹竟然提出, 要二十万元的“青春损失费” 遭到拒绝, 盛怒之下竟拔刀刺向姐夫! 你以为这是偶像剧里的情节? 这是真真切切发生的案件!! 姐姐结婚一年未孕 妹妹提出帮姐夫生娃 黄某林是某房产公司的行政管理,经人介绍,和中学语文老师刘某慧谈起了恋爱。后来,刘某慧带黄某林回家见了父母。父母甚为喜欢,刘某慧的妹妹刘某芳也非常喜欢姐夫黄某林,缠着黄某林问东问西。黄某林和刘某慧结婚一年之后,一直未怀上孩子。刘某慧偷偷到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患了一种妇科病,有可能终生不孕。 一天,黄某林和妻子一起去看岳父岳母,一起谈到生孩子的事,黄某林一下脸色不好看。第二天,妹妹找到姐夫黄某林并质问他:“你要跟我姐离婚?生不了孩子有什么了不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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