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姓名、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交付条件和日期;
 6、装修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
 9、办理产权登记相关事宜;
 10、解决纠纷的方法和违约责任;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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