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户主补办户口本可以代理,具体规定如下: 1、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自己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上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 3、如果不是户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者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报告,并填写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委托本户的成年人员代为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