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大病统筹的办法: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单位为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自行申报社保登记,并按规定来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