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释义 | 住院费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百分之六十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3、医保可以报销的额度为:报销额度等于(医疗费总额减去自费减去自付减去起付线)乘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大约在百分之八十五;如果当事人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至4万元以下报销百分之八十五,4万元减去8万元以下报销比分支九十,8万元以上报销百分之九十五。如果属于农村医保的,那么镇卫生院报销百分之六十,二级医院报销百分之四十,三级医院报销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发属于城镇医疗保险的,那么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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