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进一步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1.强化业主对建筑物及其区划内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 2.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门槛。 3.明确“住改商”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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