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人是一个人还是一户人 |
释义 | 在户口本上登记的为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上所有登记的家庭成员就属于一户,这一户就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家中子女成家后想重新获得宅基地的,可以通过分户来另外申请宅基地。符合农村农民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一般登记在户主的个人名下,看似是归属于户主个人所有,但其实这作为一种福利性的用益物权,保障的是每一个农村家庭成员的生存和居住的权利。 一、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二、宅基地有偿分配不会过度增加农民的负担。 1、一则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二则收费标准的确立参酌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区位条件; 3、三则就经济困难的农户还可结合扶贫政策给予经济补助,“对农民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不能通过限制其法律权利的行使来实现,而应当采取政策扶持等方式”。 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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