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转非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迁移户籍的手续和要求,包括准迁证的申请和迁入、迁出的登记,以及不同情况下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手续办理流程。同时还提到了《户口登记条例》中关于迁移和户口变动的规定。 法律分析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结语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需要当事人或户主凭相关证件向派出所申请并获得准迁证。之后,凭准迁证和相关证件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户籍资料后,再回到落户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公民迁移需在迁出前申报迁出登记,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迁出手续。对于迁往边防地区的公民,还需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公民迁入地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若无迁移证件,可凭其他相关证件申报迁入登记。对于因婚姻、离婚、收养等原因引起户口变动的情况,需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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