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个不好说划不划算,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你一旦领取失业金,那么就说明你在失业状态, 养老保险 肯定是中断了的,因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长短与 退休 后的领取的 养老金 相关的。 《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 失业保险 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 劳动教养 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