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计时工资有三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月工资,一种是日工资,还有一种是小时工资。对于小时工作,按照员工的工作日除以工作的时间来计算工资的,而日工资是按照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的。月薪制指职工只要在月份内出全勤,则不论大小月,都应得到固定的月标准工资。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因此,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