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坦白和自首的差异 |
释义 | 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免除处罚;坦白是被动归案如实供述罪行,人身危险性较大。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法律分析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被司法人员当场抓获,被群众扭送至司法机关等不具备自动投案情节的情形),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其本质在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 拓展延伸 坦白和自首的法律区别 坦白和自首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侦查、审判过程中,自愿主动向执法机关或法庭提供真实的犯罪事实、证据或其他相关信息。坦白通常被视为一种积极的合作行为,有可能在量刑时获得较轻的处罚。而自首则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向执法机关投案自首,承认自己的罪行。自首通常被视为一种积极悔过的表现,有可能在刑事责任追究时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可能。因此,坦白和自首都是法律上重要的概念,但在性质和操作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结语 自首和坦白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向执法机关提供真实犯罪事实的行为,但在性质和操作上存在明显区别。自首是指犯罪后主动投案,其悔罪表现较好,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坦白是指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往往在一定条件下被迫认罪,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在刑事追究中,了解并正确运用自首和坦白的概念,有助于确保公正审判和合理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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