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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否认婚姻无效
释义
    结婚登记一方未到场能主张婚姻无效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是指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后,发现双方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登记时)等情形之一,应当由发现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与法院自行审理,认定情况属实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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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1 19: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