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收走证据原件不给开收据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一般情况下,只会当庭质证,让当事人出具原件,法院只收复印件,如果法庭收取了原件,必须给当事人出具一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已收的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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