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是什么 (一)公司所需证明材料。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2、公司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6、部分公司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7、如有设立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人个形式非公司企业法人所需证明材料。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2、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本单位印章);7、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二、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更改公司监事人吗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监事不可以同时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但可以撤销公司监事的身份,再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的期限;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等;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希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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