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可以起诉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因为夫妻共同财产被赠与第三者违背了公序良俗并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妻子有权主张返还。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赠与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且应全部返还。 法律分析 女方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起诉,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违背了公序良俗,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另一方有权主张返还。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有违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应全部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