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流产有产假,具体如下: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产假三十天;
 4、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1、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局支付生育津贴,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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