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患有麻风病仍可以结婚。但患有麻风病的一方需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自己的病情,否则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