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广告一定条件下是否可以认为是要约 |
释义 | 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时即可认为是要约,其具体条件包括:内容明确、表明要约人承诺、经受要约人约束。例如,广告中含有“保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或确切供货期限等词语,即视为要约。 法律分析 商业广告在符合要约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被认为是要约。当商业广告的意思表示满足以下条件时,该广告就可以被认定为要约邀请: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举例来说,如果广告中含有“保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或者含有确切的期限保证供货等词语,则该广告就视为要约。因为这种广告含有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思,应当被认定为要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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