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联系不上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1、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鉴于无法找到当事人,一般可采用留置送达(留置于经营场所,须有见证人)、公告送达(单位门口张贴或者省级以上报纸刊登)。 2、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3、找不到公司的法人,可根据工商档案找公司所在地,即公司住所地,只要公司找到并有财产可供执行即可。 一、被申请人缺席仲裁什么后果 对于被申请人缺席仲裁,会被缺席裁决,需要承担可能不利于自己的裁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申请人经过仲裁机构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仲裁庭是可以缺席裁决。被申请人缺席仲裁被缺席裁决的,需要承担缺席裁决后不利于自己的后果。仲裁法是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申请人缺席仲裁,也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裁决的结果。 二、申请经济仲裁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申请经济仲裁的步骤: 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未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先调解劳动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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