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转移组织关系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除非长期无法联系到党员的,其组织关系可能会转到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但不能转回入党的党组织,这是不允许的。如因党员的原因,组织上要求其转走组织关系,必须事先与党员联系沟通,如要退回入党地,必须有明确的理由,一般是入党程序有问题才会这样。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