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发行和承销的程序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股票发行的程序:(1)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3)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4)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5)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中国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7)发行股票。二、股票承销的程序:(1)提出承销建议;(2)签订承销协议;(3)组织承销团;(4)制作和申报股票发行审查材料;(5)组织股票的发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