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购房只写一人名字,如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购买房屋时只署写一方名字,若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