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专利共有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是如果共有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但是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要在共有人之间进行分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