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微信聊天记录是能当证据起诉的。微信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可以作为上呈法庭的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1、首先是确认双方真实身份,如果双方都承认这一身份,或者从聊天记录的内容可以判断出双方身份的,则可以确认为双方真实内容。     2、对于聊天记录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果是双方现场在网络交谈,并经公证,应该确认数据的有效性。如果是事后采集的证据,则存在做假的可能。     但仍然可以通过硬盘数据的原始恢复来判断数据真实,或者经向聊天工具服务商来查询其真实性。当然,如果这也往往在刑事案件中通过技侦手段取得,普通民事案件一般比较困难。     3、对于聊天记录的时间性问题。一般来说聊天记往往为连续性的,因此聊天记录的审查,应该尽量从全面的角度审查,排除某一方断章取义的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