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