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后还需要办理什么 |
| 释义 | 公司注册完成之后,需要去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税务登记、商标注册、办理社保。 一、记账报税 我国的税法有所规定,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领取后的30个工作日之后,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然后需要有专业的会计每月对公司进行记账并且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企业在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后,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二、办理公司的银行基本户 在公司注册完成之后,公司就需要办理一个属于公司的银行基本户,主要用于公司的基本往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用取、工资发放、奖金发放等都是从银行的基本内进行办理的。 三、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四、领购发票 初次领购的新单位根据国家税务规定,带相关资料先去所属税务机关进行一次法人和会计到会场的税务辅导,约谈之后就可办理领购发票。非首次领购发票的单位,需带上金税盘、作废发票、领购簿、就可再次领购发票。 五、刻章 公章是公司的主要标志之一。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之后,还需要刻章,在刻公司印章的时候,需要先到辖区的公安局进行刻章备案,不然刻公章的部门是会拒绝刻印的。只有办好刻章备案之后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店进行刻章,主要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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