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外地医保卡可以在本地使用     异地使用流程:     1、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目前全国有统一的备案表,进行了明确,关键的信息;     2、选定点就是说群众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注意是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去;     3、持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患者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要持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当然如果你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是在外地工作,就要一定去社保中心登记,这样你常驻地和医保所在地都可以同时接受医疗保障,只不过如果你去大城市看病的话,可能报销的额度就没有小城市要高。目前为止,我国对于社保体系还没有实现建立全国统筹的系统。     医保卡在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办理好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医保卡用;     医保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凭证之一,由参保人自行保管,只能够本人使用,不给转借给其他人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