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收据的书写格式: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写上收据或收条两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具体日期和公章。如果代收,使用“代收到”字样,在文尾署名时用“代收人”三个字。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     法律分析     收据的书写格式如下: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写上“收据”或“收条”两个字。正文应明确写明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并且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如果是代别人收款,应在标题中使用“代收到”字样,并在文末署名时使用“代收人”三个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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