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1、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2、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3、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最高120分。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法律客观: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三条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