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小孩在学校被同学弄骨折了属于人身损害。具体由谁赔偿要看是什么原因骨折的:     1、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孩子被同学推倒骨折,索赔如下:     1、可以起诉孩子同学的监护人和学校,要求赔偿损失;     2、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撞倒摔骨折,对方应赔偿:     1、医疗费(要有发票等票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用(要有发票票据);     4、护理费(需要医院的医嘱明确说明需要护理);     5、必要的营养费(以实际支出的营养费为标准);     6、住宿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