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夫妻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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