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动车左转到路中被直行车辆撞伤定责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