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百一十一条
 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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