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