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受害人也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诉,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1、法定自诉案件,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可公诉也可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公诉转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