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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债务混同是什么?
释义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狭义的混同,也即法律上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况。
    债权债务混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当发生债权债务混同之后,原则上原来的债权债务消灭。债权债务混同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2、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一人。
    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人公司人格否认之诉中,债权人如果以财产混同为由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举证责任倒置,债权人不需要初步证明一人公司存在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迹象;
    而是由股东负担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举证责任,若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连带责任即成立。
    混同指什么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债因混同而消灭,系基于债的关系成立须有两个主体的观念,任何人不得对自己享有债权,同一人同时为债务人和债权人时,有悖于债的观念,故债的关系自应主体混同而消灭。
    债权债务的混同效力如何
    法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则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如合同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则此合同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否则有损于质权人的利益。此外,法律有例外规定的,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
    什么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欠了别人的钱,但是别人又欠了当事人的钱。那么这个欠当事人欠的人就是次债务人,也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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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1 4: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