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能撤诉。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