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驾驶证换证,原则上应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但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证; 3、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