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前房产给对方收税,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将个人房产给另一方的属于赠与,房屋赠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