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 签订的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