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制定移民需求量,然后建立移民类别签证数目的上限,禁止移民部签发超出年度配额上限的签证。     2.废除自雇移民,家庭生意帮助等类别。     3.将现有的技术移民,企业家移民和投资者移民合并为一个类别,统称为自助移民类,对于自助移民而言,修改报告指出五项条件,申请人如缺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移民,这五项是:     I.年龄必须在21-45岁之内,(投资者可免除此限制)     II.英文或法文需经严格的考试,必须考试合格。     III.教育程度必须至少相当加拿大的大专2年以上。     IV.在本专业的工作经验必须有两年以上。     V.必须拥有能维持申请人本人(单身者)或全家的在加拿大生活半年的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