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没有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违章的建筑是通过违法的方式兴建的,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没有补偿。     房屋补偿范围如下:     1、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以下是房屋违章建筑的情况:     1、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2、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3、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4、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