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是否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
释义 | 胎儿在出生前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独立的自然人,无法根据一般规定得到保护。根据法律分析,胎儿自怀孕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行使继承权等建议,但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已经死亡,则在怀孕期间失去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是实际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后所获得的利益。民事权利能力由法律规定,与个人意愿无直接关系。 法律分析 具有。出生的胎儿是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 【法律分析】 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继承权等建议。但如“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则溯及于怀胎期间消灭其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结语 根据法律分析,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部分权利。然而,如果胎儿在娩出时已经被视为死体,则其民事权利能力在怀胎期间已经消灭。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因此,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应根据法律规定予以保护,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