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需准备哪些证件? |
释义 | 房地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抵押权人同意文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批准文件、土地划拨减免地价批准文件、决定书、合同书、强制性转移判决书、招标成交确认书、拆迁补偿协议书、共有人同意转移意见书、收购合并批准文件、房地产调拨批准文件、政府福利性商品房批复,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要求的文件。 法律分析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方需要的材料:我们需要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要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我们需要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6、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7、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8、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需要裁定书、还需要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9、以招标、需要拍卖、需要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1、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2、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5、需要法律、需要法规、需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若一方无法到场还需委托书。此外,还需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抵押权人同意文件、产权部门批准文件、决定书、买卖合同书等。对于强制性转移,需要提供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还需提供相关确认书和合同。其他情况如拆迁补偿、共有人同意转移等也需相应文件。最后,还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