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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律师: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释义
    【招标投标法】中国律师: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1、律师:《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既包括律师个体,也包括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群体,还包括中国律师的整体。是一个谋生的职业,解决社会纠纷的专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业,促进社会进步的事业。 作为在野法曹与法律骑士的律师,在中国语境下,是一个光明而充满艰辛甚至血泪的职业:八月大热天还穿西服打领带的,不是卖保险的就是做律师的。中国律师被骂得一塌糊涂时有耳闻,被打甚至在法院门口打断手脚打断胁骨亦不是新闻,被抓、被关、被无辜判刑,被无良媒体抹黑,甚至被无中生有地诬陷嫖娼,也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中国律师的执业权利和社会地位取决于民主法治的进程,中国律师的形象与成就取决于律师的修养与作为。而在中国的“官本位”影响之下,律师因为无权而倍受蔑视;在“钱说话”的拜金时代,律师因整体经济实力的匮乏而常被轻视;在“君子不言利”的传统之下,律师又因追逐回报而屡遭鄙视。在当今“后李庄”时代,如何提升律师的职业声望与信心、维护律师的权利与形象,走出被权力打压和不被百姓尊重与信任的双重尴尬,发挥律师应有的职能和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形势和任务”。 2、党建: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古今中外,没有哪一个组织象中国共产党这样战胜过如此之多的艰难险阻、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中国共产党的党建历史,就是一部最符合中国国情的成功史。活学活用中国共产党的党建智慧,就是最符合中国实际的成功学。律师、律师事务所,也要好好学习这门最符合中国实际的、最经得起检验的、最具发展力的“成功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民主法治的新进程,党建工作在新时期也面临着诸多重大而复杂的问题,需要与时俱进。尤其在非公组织中,律师职业的特点与其在民主法治进程中的特殊作用,又使律师党建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 3、和谐发展:包括律师个体的成长;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律师行业责任的担当。包括律师职业价值的充分实现与人生品味的提升。 一、律师党建要符合律师职业特点和时代特色,要坚决反对“党八股”;要善于从党的理论、文件、方针、政策中找到发展的方向和方法。 1、律师党建要尊重律师的职业属性:律师生来就被赋予政治使命:法治社会中的律师是公民权利的忠实代表、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的忠实代表。律师是一个社会天生的异议者和批评者,律师党建要符合律师职业的特点,不能把律师管成权力的绵羊,管成体制内的干部,这就会使律师失去其应有的职业价值。 2、律师党建要尊重律师的职业规律。曾经有人到大成考察,问我们的“三会一课”弄得怎么样,党员学习笔记做得如何。这很让我们反感我在机关做过支部书记,还有过基础党组织的工作经验,深感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没有任何公共资源,跟机关求进步、跟基层求提拔完全不一样。律师党建工作绝对不能走形式,而要符合律师职业特点和时代特色。大成抓党建的方法,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从党的文件、方针、政策的字理行间提前捕捉到发展的方向;从党的社论、报告、文章的字理行间找到发展的方法。大成党建工作始终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这个硬道理,结合时代特色与律师行业特点,找准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党的基层组织的定位;找准了组织建设的方向和主要任务;找准了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方式;找准了党员利益、事务所利益、行业发展、社会责任的结合点;找准了培育党员奉献精神的途径和方法。 3、要通过党建找到律师事业的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大成党员律师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工作重心就是社会发展的重心,就是全社会资源投入的重心。提前找准未来发展的重心,是律师融入社会发展主流获得巨大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重要因素。例如,党的中央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大成律师进行了深入研究,找准了产权改革的发展方向,找到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大方向。于是,大成提前投入了大量人力进行研究,撰写文章,发布报告,制定操作规程。当国家有关部委在着手这件工作的时候,发现法律方面我们远远走在前面,于是不可避免地和我们进行合作。于是,大成律师又介入了国家最高层面的培训,参与国家相关问题的立法。国资委在制定国企改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时候,大成律师的意见被直接写进其中,为律师业发展做了一大块“蛋糕”,大成的国企改制也远远走在全国同行的前列。类似的事例,还包括党倡导创新型社会建设,大成律师在风险投资、私募股权融资等领域的领先发展;党采取力度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大成律师敏锐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建设探索出一条与政府共建的道路肖金泉律师在美国演讲时就深刻地提出“谁来拯救美国中国农民”中国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将为世界提供巨大的发展市场和机会从而带动世界经济的发展;徐永前律师组织律师团队,在山东两个地区和政府一起抓新农村建设的试点。而中国共产党八十多年的历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符合中国实际的工作方法。律师学会用党的政策、方法、习惯性用语来解读法律文件,来与政府官员、国企老总、人民群众沟通,往往会很容易沟通,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既可以与主流保持良好沟通,也可以成为重要而有效的维权方法。当权力者违反政策、法律做事时,用党的文件说话,用党的政策说话,用党的表达方式说话,往往比用单纯的法律语言更有效果。近年来我在处理投资纠纷时,发现地方政府往往会用所谓“老职工来信”说事。对此,我们就要与政府领导一起学习体会“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人民群众来信不仅仅是对投资商的指责,更是对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期待,政府应该多多反省,而非以此打压投资商。 4、律师党建要尊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属性:大成这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从《律师法》规定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法定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来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党的基层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并不处于直接的领导地位,它同其他党派、组织一样,在事务所没有任何特权,它既不同于街道、乡镇的党的基层组织,也不同于国企和国办组织的党的基层组织。它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特殊战斗堡垒。 5、要找到符合各自特色的党建道路。目前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的设置有三种模式:律所主任兼任书记;非主任的主要合伙人兼任主任;一般律师或专职党务人员任书记。每种模式都有其利弊,只要适合律所发展就好。大成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不谋求在律师事务所的直接“领导”地位,而是通过品牌党员律师的精英团队在事务所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影响、引导、支持、推进事务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成党建工作不谋求当然的“特殊”待遇,党建工作开支全由党员律师自己解决。如果党员律师连自己的经费都解决不了而要求别人帮助,还奢谈什么“先进性”!找准位置、端正心态,大成党建工作也就找到了自己的核心理念:那就是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先进性”来凝聚、引领律师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先进性,带动律师成长、促进律所发展,更好地服务和回报社会。 二、通过党建“内聚人心、外聚人气”,促进律师事业全面发展 抓党建促进律师个体成长:坚定信念,坚定信心,集聚资源,提升品味 一个群体、一个职业影响社会的基础,都是其所占有和支配的社会资源无论是以货币的、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出来。抓好律师党建,可以在保持律师职业特性的同时,有效提升律师自身的职业素质,使律师更好地得到社会的认同,更和谐地融入社会生活主流,从而使律师所能掌控的社会资源无论在质和量上都得到显著“增值”。律师有机会得以支配的社会资源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律师的“人力资本”,俗称“才”,即律师及其团队自身的修养、能力。应该说,不同的律师社会影响力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个人魅力与专业能力乃至气度修养的差异。有“工匠型”适于做具体事务性工作的律师,也有“设计家型”可以为客户提供战略服务的律师;有适合做具体业务的“技术派”律师,也有更长于拓展业务、管理团队的“领袖型”律师;有成为客户办事员的“工具型”律师,有取得客户信任的“顾问型”律师,也有赢得客户尊重的“导师型”律师,还有与客户共同获得尤其是不正当利益的“伙伴型”乃至“狼狈型”律师。不同的能力与价值取向,决定了不同的律师的“才”,即人力资源。 律师之“才”包括三个层次:一曰“术”,即律师的专业技术,做事的能力。律师的专业技术唯有“实用”、“高端”、“稀缺”方彰显其价值。二曰“道”,即律师的人生智慧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律师不仅仅需要具备法律技术,“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善于沟通和解决问题,是律师之才更有重要的因素。三曰“势”,即律师所处的平台,包括在什么样的城市、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接触什么样的业务和人员,等等,决定了律师能够凝聚多少人力资本、社会认可与社会资源。 二是律师的“社会认可度”,俗称“名”,即律师得到市场认可并因此具备的声望。这种资源,是在律师人力资源努力的基础上,社会尤其是市场对于律师的认可,这种认可从财富价值的意义上是社会与市场将部分公共资源赋予给律师个体。这种社会公共资源无论在质与量上,都应该超过律师自身的人力资本。 律师之“名”需要“知名度”、“美誉度”与“专业度”;律师要出“名”,但务必要把握“出什么名”、“在哪出名”、“如何出名”。需要有尊严的营销,坚决反对泛营销,甚至公益都成为一种营销。 三是律师的社会公共资源,俗称“关系”。这种“关系”,一般包括律师与“官场”的关系,与“老总”的关系,与各种社会势力甚至黑暗势力的“关系”。所谓“官场”其实就是指权力,一种最为集中、最为优质的社会公共资源;所谓“老总”,一般是有实力的市场主体的通称,既包括拥有巨大社会资源的民企老总,也包括拥有更大社会共同资源的国有资产成分的“老总”,背后是生产财富的资源资本;各种社会势力乃至黑社会势力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他们以非法定的方式掌控着社会公共资源。显而易见,作为“关系”背后的社会公共资源,无论在质与量上又都远远超过所谓的“名”。 因此,所谓律师有“才”的不如有“名”的,有“名”的不如有“关系”的,其实是有其合理性甚至必然性的。一般而言,律师的“才”是“名”的基础,而“名”又往往是“关系”的基础。律师无“才”难以出名,即便出名亦难长久或深入;而律师的“名”往往是律师建构“关系”网,提升自身社会影响力的基础。有的律师因长期在媒体露“脸”而颇有“名”,但在媒体上露“脸”靠得更多的其实更多的是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对接的低技术含量律师业务,这种准公益性行为所获取的“名”还需要有相应专业领域知识与技能乃至律师个体的综合素质来支撑。所以,律师要做到还是应该夯实基础,修练好“内功”,使自己既有专业技能与眼光,又具备良好的人文修养与智慧,更具备从高端切入市场的眼光、胆识与智慧。律师唯有做到“优术、明道、取势”,方可最大可能地拥有社会资源,提升自身价值与社会影响力。 抓党建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制度,文化,价值观----品牌,内聚人心,外聚人气,培育文化,健全制度 1、凝聚力:党建工作对于律师事务所建设的作用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内聚人心,外聚人气。律师事务所做大了,用什么来凝聚人心单纯的利益相联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制度,需要文化,需要核心的价值观。党建工作,相当意义上就是解决这些问题。大成党建做得有特色,党政机关、兄弟律所、新闻媒体等等,都给予了相当的关注,我今天也才有机会在这里向大家报告。这就是外聚人气,提升律所的品牌和影响力,凝聚社会公共资源。 2、文化力:大成把党的民主集中制理念融入律所文化建设。大成的民主首先要感谢彭雪峰主任的气度与自我革命。在大成发展最艰难最关键的时刻,彭雪峰主任摒弃了大成原先的主任负责制,而真正形成合伙人会议负责制,从前形成大成民主氛围的基础。目前,大成倡导并形成了“有效率”的、“光明正大”的民主氛围,“志存高远、海纳百川、跬步千里、共铸大成”的文化理念。大成的建设民主、科学、公开、公平、稳定,不仅保证了律师事务所的飞速发展,也使每一个大成人找到了主人翁的自豪感与归属感。 3、制度力:民主集中制与科学管理的理念、原则已牢牢落实到大成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的方方面面: 其一,建成了议、决、行、监各自分立、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体制。大成形成了层次分明的合伙人制度,使律师的发展成长呈阶梯性状态,有利于律师个体的成长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大成的合伙人会、高级合伙人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大成的高级合伙人都进入不同的委员会负责大成发展不同领域问题的研究,是议事机构。鉴于大成高伙已超过一百人,且分布在全国,故大成高级合伙人会议又选出九人组织的管理委员会,行使日常决策权,但其重要事项都要依据规则经高级合人人授权或认可。大成在九名管委会成员中设一名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不从事具体律师业务,是大成的执行机构,对高级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大成还选出由七名高级合伙人组成的监事会,监委对大成所有事项享有独立的监督权,同时负责组织专门机构调处所内所有律师间的利益争端。 其二,我们已经形成了科学高效的风险控制、案件质量管理、利益纠纷解决以及合伙人之间良好沟通的科学机制。律师事务所的制度中,最核心的是分配体制,最基本的是风险控制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与争端解决机制。大成已经建设了利益冲突查询机制、严格的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统一竞标制度、接受采访和出外授课审查机制,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大成案件审批制度、高级合伙人对律师的督导制度、集体讨论制度、部门分工制度、案件质量内核制度等等,都有效地保证了大成律师的办案质量。对于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而言,律师执业不规范可能给律所带来麻烦,但合伙人、尤其是主要合伙人之间的冲突,往往可能导致一个律所的彻底分裂。合伙人之间的冲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意气之争,需要加强沟通、理解与调解。目前大成管理合伙人的德高望重与善于协调,非常有效地防止了这个问题。而大成律所业已形成的律所文化和氛围,也有效地促使合伙人、律师更加自律,不可能做出出格的事情。另一类是利益之争,这种利益之争包括三类:一是案源之争,大家都有意某一案件产生冲突,可以共同组成团队参与,亦可依据优势优先、补偿退出者的机制来解决这一问题;二是成本之争,即在做案件过程中,成本如何分担;三是利益分配之争,即共同作业的律师团队成员之间如何分配利益。对此,大成设立了专门的裁决机构,由监委组成裁判庭根据双方陈述与举证,从利于大成的角度作出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交由财务机构执行。目前,大成正着手改制为有限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这对大成的风险控制与再发展,必然起到一个巨大的促进作用。 其三,我们已经探索出一条现阶段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提成制与专业化分工、团队化专业相结合的道路,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提成制条件下的制度创新开辟了全新的道路。 大成是以提成制为分配基础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这是大成目前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一般意义而言,提成制与团队化作业、专业化分工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大成经过积极探索,找出了一条现阶段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提成制与专业化分工、团队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自2004年以来,大成开始坚决打破由合伙人带团队的做法,所有律师均由律所聘任,从律所收取报酬,完全打破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此基础上,大成设立多个专业部门,如诉讼部、刑事业务部、国企部、金融部、资本市场部、公司部等等,进行专业化分工。大成所有律师均根据自身特点进入相应的专业部门,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专业化工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并日益发展,大成律师团队化专业更是已成规模。举个例子说吧,我现在什么业务都敢接,为什么呢因为大成的律师团队已成规模,做什么业务的都有,而且都是好律师。这是我信心的后盾,当然我自己也需要对各种法律业务有相当程度的掌握,对解决问题的基本智慧和资源有相当积累。这样,就在大成内部也形成一个双向的市场化选择:合伙人拿到业务,会选择最合适的律师去操刀做业务。如果做业务的律师要价过高、技术不到位或是敬业精神、合作精神不好,很容易失去合伙人的信任、失去大成的市场。如果拿到业务的合伙人太抠门、太欺负人,就没有律师愿意给他做业务。这样,就有一个竞争,一个专业化的分工和提升,一个合作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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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0 22: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