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土地不能抵押给个人的原因,是抵押人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债务人或第三人能够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未被禁止抵押的财产,但土地所有权不能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