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介绍卖淫的,会因为介绍的次数多而判得重。     2、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3、法院在审理介绍卖淫案件时,会以犯罪人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以及有没有法定的特别情节(介绍未成年人等)来确定具体量刑。     4、根据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规定,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容留介绍卖淫初犯的判刑是怎样的     容留介绍卖淫初犯的判刑:容留,介绍卖淫初犯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74次介绍卖淫量刑吗     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54次的,应这样量刑: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