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了不上班有最低工资吗 |
释义 | 怀孕不上班是没有工资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员怀孕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如果因为怀孕不能适应原来的工作的话,用人单位应该适当减轻工作。 一、哺乳期调整岗位合法吗 哺乳期调整岗位是合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岗位调动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产假期间调整岗位应经职工同意,医疗机构证明女职工孕期不适合原岗位的,可以调整岗位。 二、孕妇上夜班劳动法是什么规定? 1、怀孕7个月以下的,关于夜班安排,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看你跟用工单位的协调了,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下的女职工上夜班。但《劳动法》规定了: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试用期怀孕公司是否有权辞退 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怀孕后公司的补助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是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员因生育原因暂时离岗期间,由社保机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发放的生活补偿; 2、产假工资。是指员工因生育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其主体是用人单位; 3、降低工作强度。女职员在妊娠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且不得无故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孕妈有权拒绝,并根据医院证明,要求减轻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4、可休产假; 5、带薪产检。妊娠期间,女性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检,用人单位应该计入工时,不得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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